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![]() 1. 請各位網友維持基本禮儀,請勿發表粗俗、不雅之言論。 2. 請尊重道德與品行,請勿發表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論。 3. 請勿在文章標題使用注音、火星文或錯別字,文章內容及回應的錯別字、口語、注音文的限制是5字,火星文嚴格禁止使用。 4. 請勿發表重複、無意義之主題或留言。 *若看到違反以上規定之言論可至此文章回應處申告,版務人員回應後將會刪除。 5. 發表新主題時,請先注意是否有重複,標題需清楚扼要,並著名要討論的遊戲名稱;回覆留言時,注意禮節,並針對主題回覆。 6. 文章回應數超過50篇,即可列為精華文章。 7. 除了活動文章和本遊戲區遊戲連結之外,請勿在文章中張貼網址,以免網友連結到非法網站。 *以上為本區板規,若有疑問,歡迎詢問板務人員,板務人員會盡速回應各位網友。 ![]() ;若有特殊情況無法遵守,或任何和版規相關之事,都歡迎告知板務人員。 *網友違反版規,可以至此申告,經版務確定後可獲得版務人員的鼓勵及信任。 ![]() ☆最後修改日期:2008/08/04 ★版規作者:James ☆版規修改:Kevin、James。 2007/08/14 21:08發表|回應(8)|其它益智遊戲 -> 板務相關 請JAMES在此篇文章中新增第8條版規。
8. 請勿因想完成GS任務而隨意留言,若發現網友有發生此現象,版誤會立即刪除回文。 版物公告區以新增完畢。 <JAMES觀看完可以立即刪除> (kevin58896)Kevin 於 2008/11/07 10:00回應 應該是沒用
他留言系統就會自動幫他加點 即使刪除也不會扣回點數 而且如果是真的因為為了加點的話 他才不在意你們是否有刪除留言 @@ 這樣的事情好棘手~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...ˊ口ˋ 個人認為請站長也用個 GS 任務申訴系統 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(?) 不過站長也挺忙的就是了...囧 (rolfuson)Rolfuson 於 2008/11/07 15:08回應 請問各位網友:
GS任務有出過要來本討論區回應的任務嗎? 因為我還沒有碰過~~(還是個受訓中的普通人) To kevin 謝謝建議~我會視情況而行動的~另外~請盡量減少錯別字! To Rolfuson 說的對~謝謝回應囉! 站長的確很忙! ![]() ![]() (9420902000)James 於 2008/11/07 21:54回應 TO Rolfuson
好像是這樣。 希望站長能看到!! TO James 當時在上電腦課,怕老師看到,所以偷偷用的。 看到會被擋掉。所以要很小心= = ![]() (kevin58896)Kevin 於 2008/11/08 08:31回應 是可以的~
只要他有投稿~再來這邊發~這樣是 OK 的~ (rolfuson)Rolfuson 於 2010/10/14 22:08回應 嗯嗯~
(需登入會員才能回應文章)感謝Rolfuosn幫忙說明~ (9420902000)James 於 2010/10/17 20:21回應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