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編號: 2369
[ 會 員 ]
951006
[2007-05-16 21:31:58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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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教了畢業歌耶~
隔壁班每天都在放CD~所以沒教也會XD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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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呵呵~哪一首畢業歌阿? 青青校樹那一首嗎? |
文章編號: 2366
[ 會 員 ]
dylan
[2007-05-16 19:12:28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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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這可能是這個制度的漏洞吧~
像James(9420902000)講的~
有證據可證明夢疏是原作者~但原先規定判定方法是依照時間~
很明顯的矛盾@@~
最近公民課文中有提到"惡法非法論"及"惡法亦法論"~
這是兩種主張~
前者主張:"惡法"是不好的法律~沒必要遵守~(意即不守法)
後者主張:"惡法"仍是法律~必須遵守~而終止惡法的辦法必須以修改法律為原則~
今天這個狀況與上述引文其實有點類似~
很明顯的這個審查攻略的制度稍嫌不完美~
但如果不按照原先訂定的規則處理~那又會如何呢??
要終止這一切~我想應該是理性的與站長溝通~
提出一些較有建設性的想法~使得這個制度被改善~
而不是如同站長講的一直往牛角尖鑽~
如此更痛苦的是自己~對整體的事件也沒有實質的幫助~
最近因為這件事使得這個留言版留言量大增~
希望各位不要再持續下去了~
站長的立場以及她的建議在前幾篇的回覆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~
_____2007-05-17 18:50修改_補充_____
※白牙在《教學園地》-【其他問題】開了一個新的主題,大家可以在那邊討論,各位就把這裡留個空間給真正“有話想對站長說”的網友們吧!歡迎大家到該討論區發表意見喔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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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呵呵~謝謝你~說得真好呢~
DYLAN不知不覺也長大了~
我剛認識你的時候你好像是個小朋友~ |
文章編號: 2365
[ 會 員 ]
chkkch
[2007-05-16 18:32:24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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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快崩潰了..
如果某公司的資料被拿去另一個公司做商業用途,而且還一模一樣
你們會高興嗎?
很想哭
這次太誇張了
我被抄襲過很多次
就這次被抄最大
我在查資料,我想告人..
我想怪的不是站長 不是沒有抄襲的會員
是那些盜用我功略的人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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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不要再一直把自己逼到死胡同裡去了~
這樣站長看了也很為你難過~
這次的事情~站長一定是照舊規定處理~
你可以把自己投的攻略刪掉~就不會被判斷成抄襲~不然站長就得照規定扣20點~
把這次的事件當成一個學習的經驗~對照到現實生活中你也可以發現很多無奈~
雖然痛苦~但是可以學到很多~
加油~希望你可以早日釋懷~ |
文章編號: 2364
[ 會 員 ]
chkkch
[2007-05-16 18:21:23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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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恨被誤會這種事
我知道是值得
可是我想要公道
真的是我寫的
沒抄襲我的,謝謝
在我之前投稿的也有抄襲我的話,那他們就是自己寫的?
我真的快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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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唉~我要怎麼說你才會比較釋懷呢? |
文章編號: 2363
[ 會 員 ]
9420902000
[2007-05-16 15:20:43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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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大家
攻略要判定是原文,依照本站制度是看誰先投稿。
To 夢疏
我知道你很難過,你只要把抄襲的人當作是好吃懶做的人就行了!為了自己的尊嚴而被扣點,是值得的!
To 站長
夢疏他是那個攻略的原作者,證據在夢疏提供的網址已經很明顯了!夢疏在前年就寫了攻略了,其他人真的都是抄襲,而且應該也違反著作權、智慧財產權等法律了吧!若讓抄襲者得逞,以後他們只會越來越猖狂的!而且站長應該也希望投稿者都是親自打字的攻略吧!所以建議站長,在夢疏之前投稿夢疏的攻略還不能算是抄襲,但是在夢疏之後投稿夢疏的攻略者才算是抄襲要扣20點,這樣也不是照站長的個人想法及意願行事,而是照公道來行事。(請站長到教學園地→其他問題中相關文章閱覽,順便請要討論的會員到那個文章中討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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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電子的東西很容易更改~且看不出更改的痕跡~所以很多都沒有法律效力的~
所以站長不打算新增規定說可以用其他網站的頁面來當成證據~
只有站長自己管理的網頁才能確保可信度~
還有其他正確防堵抄襲的方法建議的話~歡迎告訴我~
(謎之聲: 說不定最終的解決辦法是....不要有點數獎勵.....) |
文章編號: 2362
[ 會 員 ]
Boos
[2007-05-16 13:24:19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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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
妳常都誤會我真正要桌的重點
要ㄅ要我打字ㄉ時候順便寫上 重點"........" 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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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呵呵~也可以阿~
在網路上看文章看不出說話的語氣~所以常會有不一樣的解讀~ |
文章編號: 2361
[ 會 員 ]
ling2007
[2007-05-16 02:42:17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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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自己的攻略被抄襲會被扣20點
太可怕了吧!那要怎麼證明自己是原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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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其實就像現實生活中著作權也常是問題一樣~
所以如果你真的希望自己的攻略在遊戲學校能拿到點數~就盡量不要先在其他地方發表~第一次發表就是在攻略投稿~這樣就不用怕抄襲的問題了~ |
文章編號: 2360
[ 會 員 ]
dylan
[2007-05-15 22:09:01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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攻略的問題大家還是適可而止吧~
我想站長在之前的回覆已經講的夠清楚了~
如果因為攻略事件而導致留言量暴增~
相信站長和網友們也是不樂見的~
PS.
405 待審攻略仍可以刪除喔~
408 目前投稿攻略的方式並沒有用寄的喔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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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唉~暑假開始我就要陸續審查攻略了~
想到這麼多攻略要審查就頭大>_< |
文章編號: 2359
[ 會 員 ]
O999999999
[2007-05-15 19:08:36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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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厭討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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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?? |
文章編號: 2357
[ 會 員 ]
chkkch
[2007-05-15 18:49:27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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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4
被扣就扣
我只要公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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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站長只能照規定公事公辦~
俗話說~公道自在人心~
很多網友都對你釋出善意的鼓勵~
希望你能夠釋懷囉~ |
文章編號: 2356
[ 會 員 ]
Boos
[2007-05-15 17:21:26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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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4
可以刪掉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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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嗯~ |
文章編號: 2355
[ 會 員 ]
rolfuson
[2007-05-15 13:53:08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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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 404:
攻略在審查的話好像刪不掉喔
_____5/15 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啊~發現可以刪了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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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呵呵~我記得我設計功能的時候是可以刪的~ |
文章編號: 2354
[ 會 員 ]
Boos
[2007-05-14 22:20:15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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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疏你應該要先去看看有沒有人把你的攻略抄的一乾二淨
如果有的話你應該要先去把你的攻略投稿刪掉
以免被校長扣20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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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嗯~這篇不是對我說的~我就不回覆囉~ |
文章編號: 2353
[ 會 員 ]
Boos
[2007-05-14 22:15:33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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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多了幾個人在我的提供遊戲中評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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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呵呵~繼續加油喔~ |
文章編號: 2351
[ 會 員 ]
09051995
[2007-05-14 20:14:04]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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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,逃離燈塔是地下基地還是
地下基地進化版的續集?
因為官方的版本是地下基地
但逃離燈塔的簡介是地下基地進化版的畫面
誰是呢?(逃離燈塔是官方的遊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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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長 回覆 |
地下基地原始版跟進化版的畫面長得一樣阿~
所以我覺得應該算是地下基地的續集吧~ |